为进一步加强融券业务逆周期调节,证监会10月14日表示,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对融券及战略投资者出借配售股份的制度进行针对性调整优化,在保持制度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适度提高融券保证金比例,分类限制战投配售股票出借。
在市场人士看来,“将融券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50%上调至80%”“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券的保证金比例上调至100%”等举措,有助于更好发挥制度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借”则有助于促进上市公司高管专注主业,同时也回应了市场近期反映的上市公司高管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后阶段性出借股票规则等问题。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证监会将持续强化融券业务监管,及时总结评估融券机制运行效果,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节,更好发挥融券机制的积极作用。交易所可以对相关细则进行调整优化。将融券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50%上调至80%
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券的保证金比例上调至100%督促证券公司建立健全融券券源分配机制、穿透核查机制和准入机制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借
适度提高融券保证金比例
分类限制战投配售股票出借
沪深北交易所10月14日发布相关业务通知,发挥融券制度的逆周期调节功能,在保持制度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经慎重评估,拟作进一步优化融券交易等相关安排。
具体来看,在融券端,将融券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50%上调至80%,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券的保证金比例上调至100%,发挥制度的逆周期调节作用。为避免存量合约产生影响,存量合约仍照原规定执行。同时督促证券公司建立健全融券券源分配机制、穿透核查机制和准入机制,加强融券交易行为管理。
在出借端,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可以对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出借予以调整,为促进上市公司高管专注主业,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借。适度限制其他战略投资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要求上市前5个交易日仅能通过非约定申报方式出借,每日出借不能超过配售股份的20%,合计不能超过50%。
“融资融券制度本身具备逆周期调节功能,立足市场情况、继前期融资保证金比例下调后,此次对融券等制度进行阶段性调整优化,适度提高融券保证金比例,适度限制战投配售股票出借,将有望达到最优的政策效果。”市场人士分析称。此外,对私募基金设置差异化保证金比例要求,压实证券公司对融券客户及交易行为的管控责任,将进一步引导券源的合理分配、改善融券的投资者结构。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证监会还将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扎紧扎牢制度篱笆,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重处罚。比如,明确禁止定增等限售股投资者、大宗交易受让有减持限制股份的投资者及其关联方,配合融券展开的套利行为。再如,重申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内,不得通过与融券投资者及其他主体合谋,锁定配售股票收益,实施利益输送或者谋取其他不当利益,并严禁券商参与违规或为违规行为提供便利。在市场专家看来,战略投资者出借配售股份是为了获得出借收益,到期仍将收回全部股票,并且继续作为配售股份管理,继续承担价格涨跌的风险。此前,金帝股份高管与核心员工参与IPO战略配售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在上市首日出借其获配证券,引发市场关注。不少专家认为,对于上市公司高管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后阶段性出借股票的规则,可进一步优化完善。9月19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针对市场反映的上市公司高管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后阶段性出借股票的规则,证监会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论证评估。“高管及核心员工配售股票出借虽不直接涉及减持,但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可以对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出借予以调整。此次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借,将有助于促进上市公司高管专注主业。”市场人士分析称。公开资料显示,融券制度作为市场基础性制度,运行10余年来保持平稳,取得良好的政策效果,在促进价格发现、平衡异常波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截至9月底,融券余额只占A股流通市值的0.1%,整体规模较小,但对平抑市场波动发挥了作用。2020年以来上市的1010只注册制新股中,首日无融券的474只新股平均振幅76%;首日有融券的536只新股平均振幅54%。前五日无融券的股票平均振幅113%;有融券的股票平均振幅85%。“一个完整的融券交易,一般要通过方向相反的两次买卖完成,融券卖出的投资者,要通过买入所卖出的证券(当然也可以以券还券),偿还向证券公司借入的证券,具有减缓证券价格波动的功能,有助于市场内在的价格稳定机制的形成。中长期看融券交易对股价影响是中性的,决定市场价格运行区间的核心因素是上市公司基本面情况。”市场人士分析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