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会计学会
2017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解读高级研修班
一、培训背景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3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同年5月2日,财政部继续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发布为我国在执行准则方面提出了会计行业乃至资产管理行业以及相关领域的更高要求。一是对国家金融市场提出更高要求,要求我国进一步深化市场化程度和行业细分程度。二是对从业人员提出更高要求,要求企业管理层加强公司治理,进一步加强战略决策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谨慎性、明确性和科学性,同时也要求会计人员加强执行准则的水平。三是对监管提出更高要求,准则引入了更多的管理意图,从业者自身职业判断因素增多,对于这些事项的传统监管要求需要及时作出相应改变。
目前财政部已经发布了42项企业会计准则。准则难点在于投资类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及财务报表列报、披露,其中,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被誉为史上最难读懂及运用的会计准则。此次培训涉及相应企业会计准则包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号企业合并、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23号金融资产转移、24号套期保值、30号财务报表列报、33号合并财务报表、37号金融工具列报、40号合营安排、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十项准则以及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12号债务重组、19号外币折算等与投资相关的部分。
从财务报表观念看,投资类会计处理是一个整体,必须反映在同一会计主体的财务报表中。在这种背景下,福田会计学会响应国家会计高级人才继续教育方针政策,联合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广深会计师事务所面向深圳高级财务从业人员作岗位提升教育服务,特委托亚太商学院承办本次培训班,帮助各财务从业人员第一时间把握国家经济政策,深入领会政策要求。
二、培训对象(不招收不熟悉会计准则的人员,报名学员须预习准则)
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及会计主管负责人;
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金融机构的高级财务管理人员;
高校及培训机构的会计专业教师。
三、培训目标
帮助学员深入领会、理解投资类,特别是金融工具类会计相关准则的具体规定,及重点、难点问题。提升执行相关准则的水平。
四、专家老师
马永义——管理学博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教师管理委员会主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政府会计研究中心主任。财政部第一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中国会计学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
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IPA AU)资深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FIPA)。
陈叔军——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司法会计鉴定人/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江西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广东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广东高级会计师评委;多家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深注协理事/深会计学会理事田会计学会副会长。
五、课程内容
本课程从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会计科目及其会计分录、合并抵消出发,结合会计准则修订背景,层层剖析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权益性投资、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及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及类似主体持有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及其影响。其中还包括银行、保险、证券、基金公司重点会计科目讲解。
注:报名时可以书面提出与投资、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疑难问题,主讲老师讲课时一并解答或者个别解答。
六、课程时间及地点
序号 | 报到时间 |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报名截止 |
第一期 | 7月14-15日 | 7月15-16日 | 深圳会计进修学院:盐田区三洲田1号(大水坑) | 7月13日,招生150人 (满足任一条件即终止) |
外地学员可以于7月14日报到(须另补房差,报名时须注明),深圳本地学员于7月15日上午7:30-9:00报到,9:30准时上课。
七、结业证书
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培训完毕,深圳市福田区会计学会颁发《资本市场高级财务管理课程结业证书》,可以作为会计人员后续教育课证明(16课时)。
八、收费标准
食宿费及讲义费:1980元/人(免培训费);
6月30日前报名或团体报名者(≥5人以上),优惠200元/人。
九、缴费方式:
汇款至指定银行账户:
单位名称:深圳市福田区会计学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账号:4000023309200530464
注:汇款时注明“姓名 期数”字样
十、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按照提示逐步进行网上报名或者电话报名。
联系方式:亚太商学院:400 969 1733
谭彩虹:139 2385 7262;黄胜文:189 2371 9439
十一、注意事项
1.学员须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办理报到、入住手续。
2.学员均自行前往。